7月10日,自治区教育厅通报了2016年全区民办学校(机构)年检结果。根据通报,全区共有近30所幼儿园、中学和培训机构年检不合格,18所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被注销办学许可证,6所培训机构停止办学,3所幼儿园被依法取缔。
此次年检中,对审批设立不足一年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暂不定等次;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查验收。在整改不到位、未经复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不得宣传招生、办学,且不允许招生。对于自动放弃年检或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视为停止办学,按有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