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特制定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创业导师计划。现向校内外邀请优秀的创业者或行业专家担任MBA 学生的创业导师,特此发布MBA创业导师遴选通知。
MBA创业导师相关条件及流程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 担任MBA创业导师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管职务,且拥有本科以上学历者;
(2)创业满五年以上(含五年),且经历创业企业融资过程的企业股东;
(3)具有丰富投资、金融、法律咨询等行业经验的专家;
(4)熟悉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能较好把握科技、经济、市场发展动向的企业高层管理者;
(5)高校双师型导师即具备学术背景、也具有创业经历的教师;
(6)高校或政府部门具有多年行政管理经验的专家、研究员。
二、导师职责
1. 创业导师有分享、传授创业知识、创业经验和创业智慧的义务,为学生提供咨询与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惑和难题,提升其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学生特殊情况,可以联合其他创业导师一起为学员出谋划策。
2. 创业导师有义务向学生提供其所在企业的实践机会或分享管理智慧。
3. 创业导师根据实际指导情况填写指导记录。
三、选聘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提交《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 MBA 创业导师申请表》,由学院 MBA 中心进行申请人资格初审。
2. 初审后由MBA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校外专家占三分之一),MBA中心将评审结果呈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并由MBA中心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MBA中心正式发布入选名单。
四、选聘方式
校内外人士推荐或者自荐
五、注意事项
(1)有意向者请在下方原文链接填写电子邮箱的相关信息,之后工作人员发送相关文件以及申请表。截止日期:2017年12月20日
(2)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 0591-83760469
电子邮箱: .edu.cn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MBA中心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