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省部级特聘教授”等符合《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津商大校发[2015]71号)文件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设置“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022-26667644、022-2666766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邮箱:tjcursc@163.com,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教学科研岗位:
包括:根据《天津商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津商大校发[2015]71号)文件规定的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岗位;博士教师岗位;硕士教师岗位。
1.报名方式
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学校将根据上级批复的用人指标、岗位需求紧缺程度公布开考岗位。各教学科研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s.tjcu.edu.cn/zpsys/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7665。
2.资格审查及考核、考试程序
(1)第四至第五层次人才岗位、博士教师岗位:
①初审:由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②复审:各学院(部)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查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天津商业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身份证;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主要专业技能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归国证明、学历认证书;在学期间成绩单,及其他写入简历中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本人提供信息中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
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留存复印件):
论文、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杂志封面、题目及文章首页;著作应包括著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论文检索证明(由各高校图书馆科技查新站出具,例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科技查新站)。包括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检索工具SCI、SSCI、EI(期刊)、A&HCI、CSSCI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JCR分区证明。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级别、本人排名等情况。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③考核:
各学院(部)可对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的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可派有关人员参与考试工作。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方面。由各学院(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做出全面、充分的评价,并得出明确考核结论,考核结论、面试成绩等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考核及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当场宣布。
根据实际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
(2)硕士教师岗位:
①初审:由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于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②考试
招聘学历条件为硕士研究生且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岗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组织统一考试。应聘此类岗位的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为专业科目考试。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考试前后不开设辅导班、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的咨询。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布。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需查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天津商业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身份证;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主要专业技能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归国证明、学历认证书;在学期间成绩单,及其他写入简历中的证明材料;身份证;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本人提供信息中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
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留存复印件):
论文、论著。论文应包括作者杂志封面、题目及文章首页;著作应包括著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论文检索证明(由各高校图书馆科技查新站出具,例如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科技查新站)。包括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检索工具SCI、SSCI、EI(期刊)、A&HCI、CSSCI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JCR分区证明。
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级别、本人排名等情况。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各学院(部)可对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的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最终录用结果以考察期考核结果为准。
考试总成绩、首选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jcu.edu.cn/公示。若以上各环节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校级审查:
人事处对通过学院(部)考核、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上报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4.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地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学校还将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体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考察或办理手续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按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备案、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核、考试、学校审查、体检与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情况在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公示期有异议,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接收或调入手续。
拟聘人员在指定日期内办理调入或接收相关手续,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手续的拟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需在2017年9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硕士教师岗位不接收2017届毕业生。
此次招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与新进人员协议。我校按所应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具体标准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或中级及以下人员实行人事档案代理制,档案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