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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东理工大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2022-03-06 0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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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和创新活动,参评学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下同)没有初修不及格,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40%。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5)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基层就业毕业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评选条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和创新活动,参评学年没有初修不及格,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40%。

(3)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担任班级团小组长以上职务,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5)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评选办法

1.商学院推荐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额为:

本科生38名、19名,研究生5名、1名;

2.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必须在基层团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完成,由商学院团委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3.凡受到纪律处分和有安全违章记录的个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4.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条理清楚、内容详实、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请附后。

三、时间安排

各团支部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22:00,支部审核参评资格与材料,并进行民主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月4日12:00前发到syzuzhibu2017_2018@163.com。

4月8日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及答辩(预计)。

报名表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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