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我校仅招收户籍或学籍在福州市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仅有户籍在福州市区而学籍不在福州市五城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经面谈合格虽可就读我校,但须到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报名,具体事项请注意咨询有关部门。
1、报名基本要求:
(1)孝敬长辈、志向远大、勤奋好学、言行规范。
(2)操行等级优,小学五、六年级语、数、英三科全优,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2、报名细则:
请今年报名我校的家长注意:根据学生四年级起的综合情况,选择网络初招自荐七类表格中的某一类(每个学生只能填一类,重复报名者将直接取消面谈资格)。
(1)美好品德类:
文明有礼、勤俭自立、诚实守信、尊老爱亲、助人为乐、尽责奉献,积极参加义工、志愿者活动,热心于各类公益事业,获区、市级及以上“美德少年”等各类称号或提供相关证明。
(2)品学兼优类:
在校期间,全面发展,获区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或三好生等荣誉称号。
(3)学科专长类:
在某一学科学习中,有浓厚的爱好和兴趣,能主动阅读相关的书籍,具有质疑和一定的探究精神,且在区级及以上的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类比赛中取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好成绩。
(4)艺术特长类:
热爱艺术,经我校确认,在某一领域较同龄人表现突出:能胜任交响乐团各种乐器组,有较强的视奏能力;热爱表演,参与区级及以上各种类型的文艺演出并受到好评;在各类艺术等级考试中获得最高级别且具有较高艺术素养。
(5)体育特长类:
积极锻炼身体,热爱体育运动,崇尚体育风尚,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主办或联办的运动会以及单项竞赛个人项目获得前三名的队员、团体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6)好学多才类:
在以上(1)至(5)项中,有两项及以上的突出表现。
(7)其他类:
虽未取得以上六项成果,但乐观向上,立志成才的阳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