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
2018年4月10日至4月30日,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点击阅读原文),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价,初审评价结果分为A+、A、B、C四档。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以满分计;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同时获得笔试资格和面试资格,笔试成绩计入最终综合成绩;初审评价结果为“B”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计入最终总成绩,笔试不合格者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拔环节;初审评价结果为“C”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拔环节。。
我校将于5月20日左右确定获得参加我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二)测试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1、笔试
时间:2018年6月10日左右
地点:北京大学或上海市内(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考生可任选一个考点);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五门,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选考科目为“物理、历史、化学、,要求“物理”和“历史”二门科目中至少选择一门。
笔试满分:40分
笔试成绩赋分方法:
单科标准分=单科卷面分÷单科最高分×8
笔试成绩=5门科目单科标准分之和
成绩公布:测试结束后3天左右,考生可查询笔试结果。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在北京大学进行面试,通过笔试获得面试资格和初审评价结果为“A+”或“A”的考生根据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规模约为“博雅计划”招生计划数的4倍。
面试科类:面试分为“科学素养面试”和“人文素养面试”。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科学素养面试”或“人文素养面试”,若选择参加“人文素养面试”,则只能填报人文、社科、经管相关专业。
面试满分:60分
时间:2018年6月16日左右
地点:北京大学(具体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三)入选资格考生确认
我校将根据学生在北京大学的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4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按有关规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同时入选多所高校的学生须于6月22日前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录取。
(四)录取标准
1、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与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且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2、“博雅计划”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70%;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
3、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满分为30分。
4、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同分考生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顺序为准)。
5、经与上海市商定,“博雅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零志愿批次仅能填报我校统招计划或进行“博雅计划”志愿确认。学生可在其他志愿批次填报其他学校专业志愿。
六、监督与公开机制
1、我校 “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2、。
3、。
七、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我校“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附件:北京大学在上海招生专业(类)科目要求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