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每个公司有特殊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需要上报证监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对于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数量基本上是按照职位来确定,如果公司在职位评估上相对公平,比如年收入水平是考虑职位在公司的价值和体现个人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年收入来确定股权比例。
新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另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一般不一次性将用于激励的股票授予完。
对于新就职的员工,特别是高管,一般进入公司就需要享受中长期激励方案,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方针,在试用期过后的一年里先享受50%的比例,一年之后再100%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