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报自考学士学位问:论文答辩只限拿学位的考生,我不要学位,可否不参加论文答辩?
答:不可以。考试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实践环节考核,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所以不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本科不予毕业,更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2、问: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学土学位。本科可以申请学士学位,专科不可以。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已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答合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毕业条件;
②已通过所在地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③符合主考学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具体条件由主考学校自行规定)。
申请学位的期限是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至本科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日期之后一年内。
3、问:考生有几次申报学士学位资格?
答: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4、问:哪些考生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答: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思想上品德恶劣,在工作单位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又不悔改表现,鉴定表政审不合格者。
(2) 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者。
(3) 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5、问:申报学士学位有哪些程序?
答:(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6、问: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在什么时间?
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放学士学位时间是审报学位当年的12月份
7、甘肃省部分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a.兰州大学
(1)所学课程成绩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加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由省学位办颁发的《甘肃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b.兰州财经大学
(1)所学课程成绩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加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由省学位办颁发的《甘肃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