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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长接到过培训学校电话吗?余姚两家教育机构违反规定被罚5万

2021-11-06 03:08:25


余姚市两家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个人关系或花钱购买的方式,获得含有余姚市部分中小学校的学生姓名、学校名称、家长联系电话等内容的个人信息,指派员工电话联系营销教育培训业务,构成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得到保护权利的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5万元的罚款。

寒暑假期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高峰期,常有市民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感到个人隐私受侵犯,影响了正常生活和工作,要求查处此类电话骚扰行为。为此,梨洲市场监管所近期便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其中在余姚城区南雷路一家培训机构内除了有几位工作人员正在为中小学生作辅导外,办公场所内还发现有工作人员正在电话推销培训业务,桌面上摊着大量印有学生与家长个人信息的书式材料。经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信息涉及多所中小学,表格式打印件中的内容涵盖学生姓名、班级、性别、宅电、监护人手机、现居住地址,备注栏上员工记载了“无人接听、在补习了、有意向、抽空过来、跟孩子商量”等电话推销之后的内容,就备注情况来看,几乎全部都已拨打过。

执法人员在相距不远的余姚城区万年桥路另一家培训机构内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现场查收个人信息数千条,在该机构内还发现了上千份印有利用培训受益学生作证明内容的广告宣传单。

执法人员当即认为这两家培训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都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得到法律保护。万年桥路的培训机构还涉嫌利用受益学生的名义作证明发布广告,随即在现场对机构负责人做了笔录,并将这两家培训机构内的全部学生信息资料、宣传单予以查扣。

“为通过电话推销招揽学生,利用个人关系或购买方式获得学生个人信息。”经执法人员询问,万年桥路培训机构负责人沈某交代,她是通过以前的同事关系于2016年6月初获得了4000余条学生个人信息。


南雷路培训机构负责人徐某则交代是在2014年5月花800元购买,纸质个人信息大概10000条。这两家培训机构为拓展学员,在获得这些详细的个人信息后,在没有征得学生及学生家长同意情况下,交由工作人员逐一拨打询问推销,而这样的事情已持续数月甚至数年。

“学校家长均反映,培训机构电话推销影响学生家长正常工作生活。”因查获的学生个人信息资料涉及余姚市东城小学、花园小学等多所学校,梨洲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一方面向相关学校做了情况调查,学校表示确有接到部分家长反映;另一方面也向被推销的数位家长做了询问笔录,均表示这些培训机构推销辅导业务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


对于推销人员能准确说出学生姓名、就读学校及年级等详细信息的现象,学校及家长本人从未向校外机构提供过,更不允许擅自使用,对培训机构的行为,他们均表示强烈不满。这两家培训机构现场查收的就有14000余条个人信息,再加上已经损耗和丢失的文档,可以想见,这种推销手段对多少学生家长带去了困扰。

最终,余姚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这两家培训机构均属非法取得他人个人信息且未经他人同意用于营销获取个人经济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受保护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这两家培训机构作出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万年桥路培训机构发布宣传单的行为属于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证明发布非法教育广告,还违反了《广告法》,另罚款300元。
 

来源:浙江省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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