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为优秀广商、书香广商、活力广商、平安广商、法制广商建设做贡献,让学生干部处处体现先进,使学生会基层组织、学生社团、班集体充满活力,校学生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会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奖项和条件
本次评优计划评选优秀学生会、优秀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等3个集体奖项,优秀学生会指导老师、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等5个个人奖项。
各奖项评优条件按照《广州商学院学生会评优办法》(附件1)第三章评优条件执行。
二、评优名额
各奖项评优名额按照《广州商学院学生会评优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
其中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每个学院推荐2名,学校评选出10名。落选的候选人自动成为优秀学生干部,不占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学生会要按照《广州商学院学生会评优办法》第四章评选程序和方法要求,成立学生会评优评审委员会,按照申报(推荐)、学院学生会评优评审委员会初审、公示等程序后,将学生会评优汇总表和其它申报材料(见附件)上报学校学生会。凡逾期不交者,将作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