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自愿申请。3月15日至3月3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浙江就业网”个人服务中“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入口(网址: http://www.zjjy.gov.cn/)注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核对,核对通过者免予上传证明材料。高校统一提供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和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名单上的申请人可免予上传证明材料。
(二)学校初审、公示。3月16日至4月8日, 各高校通过“浙江省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网址:http://gxbys.zjjy.gov.cn/lemis/)进行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学校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和公示。对其余申请人,学校要严格审查资格,将人员信息提交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网上预审核,并通知通过预审核的申请人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学校在查验材料原件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4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人相关材料、公示原件、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报送人力社保部门。
(三)审核拨付。5月25日前,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完成审核,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