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有序管理,确保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安全,我市开展了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的条件、流程:
一是房产条件。办培训机构的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需在五楼及以下,二楼及以上的要有双梯;租赁期不少于3年;并具备以下条件:1.有房产证,2.有原建筑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3.有房屋建筑质量合格证明;若工业用房要有建设部门出具的《准予同意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决定书》。
三是管理者和师资条件。举办者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机关法人除外)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公职人员除外)。校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学历,且有3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有2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其他教师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条件参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如果要开设社会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它的审批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分为三大步:
第一步:初审及分类预登记
1.举办者凭相关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建筑消防验收(备案)意见书复印件、房屋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租房协议)到教体局领取并填写《关于社会培训机构办理名称登记手续的初审意见》表格。若工业用房还必须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准予同意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决定书》;
2.乡镇(街道)、消防大队、教体局分别对办学场所开展现场踏勘,并签署初审意见;
3.初审通过的举办者凭《关于社会培训机构办理名称登记手续的初审意见》表格到行政服务中心内的民政或市场监管审批窗口开展分类预登记;
第二步:消防施工及验收
4.分类预登记完成后举办者到消防部门办理该办学场所的消防备案;
5.消防备案完成后,举办者到教体局领取并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6. 该办学场所的消防施工完成并取得消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举办者向教体局递交《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第三步:评估、许可证颁发及正式登记
7.教体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并专项评估;
8.对通过评估的培训机构进行网上公示后,无异议后向培训机构颁发办学许可证;
9.举办者到行政服务中心内的民政或市场监管审批窗口正式进行分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