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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我要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开始了!

2022-08-01 01:33:41



近日,《关于评选表扬2017—2018学年度自贡市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已下发至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直属学校。随小编君一起来敲黑板吧~



 表扬名额及范围

(一)中学

“三好”学生515名,优秀学生干部125名,先进班集体105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直属中学(含民办学校)、区县中学学生中评选(复读生除外);优秀学生干部须在班干部或学校学生会和团队干部中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小学

“三好”学生535名,优秀学生干部105名,先进班集体105个。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在担任班、校学生干部或少先队干部的小学生中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



 评选条件

(一)小学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中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弘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遵纪守法,热爱生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达到学业要求,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友爱,尊敬师长,文明礼貌,诚实谦虚,有是非观念,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较为明确,有端正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好的学习方法。各科学习成绩均为优(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依据)。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美育、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活泼向上。体育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以上(80分以上)。

(二)中学“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人生观;弘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集体服务,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有端正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好的学习方法。能熟练地掌握好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各文化学科成绩不低于75分(100分值),平均成绩80分以上(高三学生以会考成绩为依据,其他年级学生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依据)。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美育、体育活动,至少同时掌握一项美育技能和体育技能,并获得校级以上表扬。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活泼向上。体育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良好以上(80分以上)。

4.获得过县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同等级表扬(市直属学校学生须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三)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个学期,任职期间表现突出。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胜任其担任的管理工作,深受老师好评、同学拥护。中学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过县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扬(市直属学校学生须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先进班集体

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弘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美德,;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学习氛围浓厚、竞争意识强,在全校师生中广受好评;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德育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及以上;中学先进班集体须获得过县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同等级表扬(市直属学校班级须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各区县在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时,对获得中央文明办、、市级有关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推荐。



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充分发扬民主,成立由校长、政教主任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参加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将学校推荐出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在本校张榜公布,听取教职工和学生意见,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推荐上报名单。

(二)各学校按各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配评选名额,高初中毕业年级的评选比例不得超过本校评选总额的50%,超过比例的一律视为无效。同时还要注意评选村级小学的优秀学生及先进班级的比例不少于本区县评选名额分配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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