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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等专业自学考试答辩报考须知

2021-02-07 02:56:3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和法律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专业的看过来啦。




南京大学论文答辩新政策


   南京大学本次论文按专业分为两种写作方式:①常规写作方式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学、工商管理、销售管理),②网上写作方式法律、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公共关系、广告学),请大家不要弄错。论文指导与答辩具体事宜应以院系要求为准。




申请时间


以下为南京大学官方说明: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次为2017121日-5,在江苏省考试院网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网上报名,过期不予补报。

注意1: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Email等信息务必准确。

注意2:在省考试院网站报名时,不用填写论文的“提纲”。

注意3:报哪个专业的毕业论文,就要用哪个专业的准考证来报考。

2、我校将于2017128日在省考试院网站给出审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129-11日发送电子邮件至zxks@nju.edu.cn进行申诉,过期邮件不予受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专业名称”。

申诉材料主要为本人成绩材料的清晰图件(jpg格式,每张图件小于150KB,不超过十张),考生在邮件中可适当对成绩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必须有确实的材料证明考生已经取得足够多的理论课程成绩,否则申诉一律无效。如果发现考生伪造成绩,则当次报名无效,此后壹年内禁止再次报名论文答辩。

3、我校将于20171213日在省考试院网站对考生申诉材料给出复核结果。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在网上缴纳费用(即无法参加答辩)。如仍有疑问,请务必于1213日下午5点前致电继教院自考部025-83593065说明情况。

4、我校将于20171215日下午5点前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新闻公告中公布每位通过审核考生的支付码,网址为ces.nju.edu.cn

5考生请于20171216-20日在“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缴纳论文指导答辩费,网址为 pay.nju.edu.cn,逾期不予补缴。考生点击“校外用户”,通过支付码登录并完成在线缴费。没有开通网银的考生,可请他人代为在线缴费。

本次论文答辩报名以缴费为依据。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我校当前自考本科专业中,仅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答辩费为220元,其余专业均为200元

 

图1 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登录页面示意图

 

6本次论文写作我院采取常规写作方式(不参加网上写作系统),20171228日至201815日期间,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我院主页(http://public.nju.edu.cn)关注论文分配结果、了解并下载我院的论文写作要求以及具体安排。

我院将会根据已缴费考生信息公布论文编号和分配的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包括老师的电话、电子邮箱)。届时请用准考证号查询论文编号和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7、自我院公布导师及其email之日起的壹周内,考生必须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此后考生的论文稿应直接与导师通过email交流。

注:论文写作、指导期间请勿随意变更电子邮箱,尽量使用报名时的联系方式。

8.附件列出的选题方向仅供参考,考生可据此进一步细化或拓展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题目。

注: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导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9、特别提醒:

1)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邮箱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考生与导师未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在公布论文分配结果一周之内主动与我院继续教育中心沟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论文写作期间变更邮箱和电话的需及时告知论文指导老师。

2)考生请务必用准考证号查询论文编号和指导老师联系方式,谨防同名导致找错老师延误论文写作。

3)关于网上报名和缴费期间的相关问题可咨询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025-83593065(与我院无关)

4)论文写作主要在20181-420日期间完成,具体分配和写作要求务必在15日前登陆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主页教学管理-继续教育栏目查看论文分配结果。论文报到、答辩定于51213日进行,具体报到、答辩流程请于58日登陆本主页查询。有问题可尽快联系我院继续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5-89680659025-89680766025-83593062

5)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后期都可以更改,最终论文以提交给论文指导老师的为准。

南京大学论文申请附加说明


以下为南京大学附加说明“”


1、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符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请在每年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ces.nju.edu.cn)首页新闻公告中关于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均可以用来申请学士学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予认可

2、不按时撰写及修改论文的考生,如若不能正常参加论文答辩,后果自负,论文指导答辩费不予退还。

3、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或准考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答辩。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5、每年的5月底、12月初可在省考试院网站办理考试报名、课程免考以及毕业等事宜,具体时间请以省考试院通知为准。考生应尽早办理,以免误事。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论文选题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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