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道德品行优秀。,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后出生),在省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6)2013年以来获得过区、局(集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授予的奖项或荣誉(竞赛类、提名奖不纳入)。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推荐。
(二)广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严格发展团员,发动全体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省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工作效果好。、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班子建设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原则上,2013年以来应获得过区、局(集团)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或有其他重大突出表现。
近3年已获得“广州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集体不参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