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进程
(一)立项申报阶段:2018年3月至4月。学生可以以个人或组队的形式,开展持续性的社会实践或专题调研活动。其中2018级学生,须根据社会调查课程要求,完成社会实践。学校鼓励以组队形式开展实践,组队实践需邀请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
(二)学院选拔阶段:本学院院内选拔阶段自2018年3月26日开始。我院将通过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对各队伍的实践方案进行评审,并提供具体指导和支持。答辩评委中将至少有一名专业课教师。各学院可选拔推荐不多于4支优秀队伍参与学校立项选拔,所选拔推荐的队伍原则上应有研究生。在上一年度上海市社会实践大赛获奖的学院,可视情况多推荐1-2支。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三)学校立项阶段:2018年5月中旬前。校团委将邀请专业教师及校外专家进行书面评审,筛选25支队伍参与现场答辩。根据答辩成绩确定20支队伍作为“鸿元杯”社会实践立项队伍,校团委将全程跟进、全程培育。其中,前10名为立项资助队伍,给与1-1.5万元资助,资助金额的40%作为教师的指导费用;剩下10支为立项不资助队伍。
(四)实践开展阶段:2018年6月至9月初。各实践队伍根据方案开展社会实践,并及时以文字、照片、视频等方式做好实践记录,形成网络日志、简报、随队日记等。鼓励各实践队伍依托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媒体报道汇总及上报工作。
(五)实践总结阶段:2018年9月8日前。实践结束后,个人实践应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校级立项资助队伍应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调研报告,其他实践队伍应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同时团队成员应完成一次实践“打卡”(拍摄体现实践地文化或实践主题的创意照片或视频)和一篇实践感悟,体裁、字数不限。各实践队伍将相关电子材料报送研究生教育院团委,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六)总结评比阶段:2018年9月8日至10月。
1.学院初赛:9月12日前,学院组织院级社会实践初赛,推荐优秀队伍参加学校复赛。原则上各学院可推荐3支队伍,但学生人数为300人以下的学院,或学院完成实践队伍数不多于10支的,应减少推荐1支队伍;学生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学院,且完成实践队伍数在50支及以上,可多推荐1支队伍;上一年度获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可多推荐1支队伍;学院推荐总数不超过5支。经校团委考核合格的校级立项队伍可直接进入复赛。
2.学校复赛:9月14日,复赛采用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分5组进行。每组前4名,共20支队伍进入学校决赛。每组前6名获得校级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奖。
3.学校决赛:9月19日,决赛采用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决赛成绩产生一等奖1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2项,奖金2万元;三等奖7项,并按照决赛成绩排序推荐参加上海市社会实践项目大赛。其中,奖金的50%作为教师的奖励费用。
(七)表彰宣传阶段:2018年10月中旬前。除上述奖项外,社会实践设置大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先进个人、优秀带队教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DV、优秀图片等奖项。个人或团队均可进行申报。先进个人需真实参与实践过程,积极策划、组织、统筹社会实践具体工作,贡献突出。优秀带队教师应认真负责、积极投入,得到学生广泛认可,严禁“挂名”教师参评,一旦发现“挂名”情况,取消该队伍任何奖项的参评资格。原则上先进个人、优秀带队教师评选与实践队伍成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