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机构推荐虚拟社区

海珠区积分入学本月开报,这些政策变化你要知道!

2022-04-23 20:45:32

海珠区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了解到,今年海珠区积分入学将于3月26日至4月3日在网上进行报名。从公布的细则来看,今年的积分政策有变,其中居住证指标以及交纳社保均取消上限分,并且采用按月算分。此外,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从去年的最高分100分缩减至最高分30分


根据《细则》,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 没有进行网上申请或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其中,3月26日-4月3日进行网上报名,期间各个受理窗口在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通过预审的申请人需要到指定受理点进行资料提交。


具体加分指标见下表 ↓





申请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截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在我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

2、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

3、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


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且符合以下的条件:

1.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尚未入学。

2.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如何进行申请?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广州市海珠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aizhuedu.net)申请积分入学,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预审: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指导各积分受理点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预审。


(三)资料初审:通过预审的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打印《2018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备齐随附证明纸质材料,到指定积分受理点进行初审;逾期不提交纸质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四)资料复审及公示:各积分入学受理点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分别提交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计算积分结果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对本人公示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向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书面反映情况,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予以书面答复。

公示期及异议处理结束后,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会同区教育局根据2018年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学位数量,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五)填报志愿:获得积分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须通过海珠区教育信息网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必须报满5个志愿学校才予以确认,5个志愿学校中最多填报3个公办学校志愿。


(六)安排学位:根据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海珠区教育局以“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为原则设定程序进行电脑派位。当申请人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体系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若因志愿学校的填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申请人未被录取,在申请人同意服从统筹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如不同意服从统筹学位,申请人随迁子女将不被录取。


(七)学位确认:电脑派位结束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haizhuedu.net)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被录取到民办学校的申请人(随迁子女)须自行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www.zs.gzeducms.cn),点击录取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逾期未完成上述程序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八)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于规定时间携带所需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按要求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九)不参加积分申请,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或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的来穗人员可自行选择到合法开办、且未满核定招生规模的民办学校为其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海珠区有哪些地方可以受理?


e家君了解到,目前海珠区各个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或者是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均可受理积分入学,具体地址见下表。



积分报名咨询电话: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34052897


学位安排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89185318


识别图中二维码,更多资讯请添加关注!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全国教育机构推荐虚拟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