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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2020-11-01 03:46:30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市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018年4月14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特别提示:4月15日是2018泰山国际马拉松赛比赛日,我市已发出比赛当日无车日倡议,自早7:00开始,比赛全程交通管制,泰山学院附中考点为比赛途径地点,考点附近所有车辆禁行,请广大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以免因时间不足影响了考试。
    二、考试地点
    1、我市设考点两个。考点一: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永福东街15号(和平饭店南100米);考点二:泰山学院附属中学,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西首677号。
    2、考生可于4月13日下午17:00后熟悉考点考场。
    三、考试通知单
    考生可登录省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网址http://www.sdzk.cn 或http://218.57.137.105/sdzkbm172/printZkzAction.do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入场考试。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单上注明的考场和座号就坐,。
    2.我市考点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全程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通过视频录像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所有作弊考生的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4.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严禁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行为,严禁考生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自学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考试作弊纳入刑法适用范围,考试作弊行为将受到严厉刑事处罚!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五、咨询、举报电话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8508379,电子信箱:tazkzxzkk@163.com;泰安师范附属学校考点:8223657;泰山学院附属中学考点:8487128。
    诚信考试光荣,!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考生深刻认识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严守诚信考试承诺,共建诚信公平的考试环境。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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