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文明教育月”活动对我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才培养、转型发展、改革创新和示范校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动员,,制定活动方案,注重工作实效。
(二)活动中要树立品牌意识,既要发扬传统,又要鼓励创新,每个学院要结合活动内容和本单位实际,以学院为单位至少要申报一项品牌或特色活动,并要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鼓励班级和团支部申报特色活动,品牌活动和特色活动开展效果作为评先表优的重要参考内容。
(三) 各学院“文明教育月”活动方案和品牌(特色) 活动申报表(见附件) 于4 月16 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纸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ylgxg8085@163.com),联系人: 王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