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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06-12 20:02:46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食安办工作部署,,持续开展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工作成果如下:

  一、精心部署,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心工程和“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抓好条线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同时,把整治工作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打击食品、,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二、重拳出击,持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采取有效广告整治措施,从严查处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主要是:严厉打击使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用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对比;严厉打击利用消费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广告代言人等名义作推荐、证明。二是对县市媒体开展暗访抽查行动。 2018年1月26日至2月9日,4个组分别对9个市和9个县广播、电视广告进行了暗访抽查,共监测广告146条、820条次,总时长140多个小时,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条。组织召开全省广告条线视频调度会议通报此次暗访抽查情况,分析当前违法广告的特点和趋势,,部署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工作,防止虚假违法广告向县区延伸。。,对省级媒体6个电视频道,6个广播频率,5家报纸进行监测,将涉嫌违法广告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2018年2月12日及3月30日分别对《生活报》《老年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报》进行行政指导,督促其进行整改。一季度共查处违法广告20件,收缴罚没款48.71万元。四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重点对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杜绝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五是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于2月26日下发《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地在一季度前开展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六是加大违法广告联合惩戒力度。制定《黑龙江省2018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计划组织召开第一次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

  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切实规范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市场秩序。一是强化竞争执法工作。2018年2月13日省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履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职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将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列为整治重点,截至目前,立案调查4件。 二是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以及我省特色产业商标为重点,从严从重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罚没款6.92万元,,将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投诉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案件线索转至佳木斯、。三是规范互联网领域经营行为。,主动作为,先后走访在当地分设的“美团”、“饿了吗”等大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督促其落实平台责任,特别是落实对进入平台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等责任,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网络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督促平台落实平台责任。四是推进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通过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全省食品企业信用信息,截至目前,平台共归集全省38万户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填报系统,实现了全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和公示。截至目前,共归集食品企业“双公示”信息11.5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0.9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000余条。“双公示”数据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予以公示,并全部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畅通诉求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尚德守法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有关食品和保健食品问题的投诉215件。

    消费者对食品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标签、标示、说明书不符合要求,有的经营者故意更改生产日期,导致食品在保质期内就出现腐烂、变质的问题;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有些食品滥用国家禁止的添加剂;三是食品生产经营的环境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些散装食品的保护措施不到位,还看不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是农村的集贸市场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大量存在,农民消费者对这些食品缺乏鉴别能力。

  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投诉的主要问题:一是消费群体集中。老年消费者占九成,老年消费群体对保健品的概念、功效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对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诱使老年人以高价购买不具有医疗作用的所谓“保健品”,不仅让消费者花冤枉钱,还贻误了病情。二是获取保健品信息渠道复杂。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方式获取保健品信息,铺天盖地及长时段滚动广告宣传,潜移默化地为消费者“洗脑”,强化对保健品的迷信。三是商家推销保健品手段多样。“赠药”、“名医会诊”、“免费旅游”、“专家讲座”都是经营者惯用的手段,甚至雇用“托”在一旁现身说法,诱使老人上当受骗。

  2018年3月份,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和3?15纪念活动,全省各级消协组织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分别在当地主要街道、商业中心、广场等地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消协共现场受理消费者对有关食品和保健食品的投诉50余件,接待消费者有关咨询200余件,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有关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各类消费警示和提示2万余份,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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