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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六次学生选举工作的通知

2020-10-29 19:11:28

各班: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已任届期满,,经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批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认真总结我院第六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团结带领全院学生为五个广商建设、为实现广州商学院“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开放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各类代表的指比例为:院级学生会骨干代表比例不高于40%(即不多于37名);班级、社团等非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即不少57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

1.在校学生,,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思想作风正派,热爱学生工作,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能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反映青年学生的愿望与要求,为广大同学所拥护、信任,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代表由班会产生。各年级根据院学生会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指导各班级召开班会选举产生。经年级审核后,将代表人选登记表(附件2)代表人选汇总表(附件4)于2018年5月28日下午17:00前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第二行政楼210)。

2.代表候选人可以自荐,可以由广大同学和班委会推荐,也可经年级和同级党组织在征求班委会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按多于正式代表名额分配的20%比例,提交班会进行差额选举。


四、委员名额和产生

(一)委员名额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9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即11名。

(二)委员的条件

委员除具备正式代表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对学生会的工作有热情,在青年中有影响力。

(三)委员的产生

各年级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将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附件3)代表人选汇总表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5)于2018年5月28日前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第二行政楼210)。各年级报送的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额应多于11名。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根据各年级报送的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再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学生组织意见,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1.,也是落实高校学生会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上交各项资料。

2.推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年级要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广泛听取同级团组织、班级学生、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3.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各年级要积极做好发动和宣传,,保证通知传达到每个基层班级和每位同学。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委员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登记表
附件4
附件5 广州商学院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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