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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自考考生申请毕业须知(5.23-5.25)

2022-04-23 02:07:05

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一、办理时间:5月23日—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办理地点:各地区(区、县)教体局自考办或指定地方

(郑州市在各区、县教体局)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准考证

3、申请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1),不带照片。经工作人员审验后,原件退还考生,符合毕业条件的交纳毕业生审定费、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签字确认表》和《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2)个人基本信息必须与专科证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相符。如有不相符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提供专科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相关姓名、身份证不符的证明),进行《前置学历复查》登记,。
  4、《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为毕业生档案材料之一,由本人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意见”一栏由考生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作出鉴定并加盖公章,随《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交与单位或人事代理部门,不再上交。

5、特别注意: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等)有差错时应立即提出更正,考生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能办理毕业手续:

1、。

2、未提前办理免考、转考、合并考号等考籍变更手续、未采集图像信息和未完成由主考院校组织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或不合格)的(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请到主考院校查询)。

3、身份证号码仍为15位的。

五、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毕业条件但毕业生库中没有记录的,请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或到报名站咨询服务大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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