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高等院校服务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和人才智力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到2020年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意见提出,切实做好教育扶贫工作。
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三类专项招生计划占全省一本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8%。
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扶贫培养计划覆盖全省所有贫困县,招生计划增加到1000人以上。
扩大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绿色通道”招生规模,初步按照500人的规模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鼓励高职院校通过单招计划单列,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配合有关部门每年完成约9.1万名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每年招募100名左右具备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
努力争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毕业生首次就业率接近或达到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助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建设一批切实服务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省级高校校企联合开发中心。
各高校要根据自身专业特长,结合贫困地区区域特色,在贫困地区建立产业试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示范基地、文旅创客空间等扶贫基地。
逐步加大高校面向贫困县采购农产品的比重,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县农产品。到2020年,在有条件的贫困县依托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高校“订单式”农产品直供基地,使贫困地区农产品成为高校食堂原材料采购的重要渠道。
为积极服务贫困地区。
意见提出,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助力精准扶贫。
充分利用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大赛、学术沙龙等多种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学生着眼的远大前景,思考创新创业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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