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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2021-12-31 21:04:16

        4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布了《2016年通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通州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2016年与2015相比,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加大统筹力度,2019年中招确保每所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机会基本均等,比例不低于该校当年具有升学资格人数的50%。


2.小学入学工作,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坚持“以住房为主,兼顾户口”的原则。对于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优先保证其在相应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按落户年限长短,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与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为主入学,学位不足时,按法定监护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只有户口无住房的新生,在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其入学。区直小学按区教育考试中心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农村小学按乡镇教委办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小学入学,开具在京就读证明并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区直地区居住的按照“多校联合电脑派位”的方式进入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在乡镇地区居住的按照“分配入学”的方式进入我区小学就读。


        相关具体内容可以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tzkszx.cn/进行查询和咨询。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咨询电话:81533292、81533294。


        :69540961。


        通州区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95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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