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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烟台驾培新规3月1日起实施!莱阳准备学车的速看!

2021-04-14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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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准备学车的人注意啦!

烟台驾培新规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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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规出台背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于2016年6月放开后,全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245件,同比上升56%。针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烟台市物价局和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底联合印发《烟台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新规共十七条,对教学与考试操作规程、协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退(转)学等培训事项等做了相关规定。

新规范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1年2月28日。



02
新规提到


1、培训机构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对本机构所有服务(含代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公示,公示内容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2、训机构招收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与学员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代收费等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培训机构需要统一组织赴异地参加考试的,交通费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3、需要注意的是,学员退(转)学的,应凭相关的发票或收据,由培训机构扣除相关费用后,为学员办理退学退费手续,应退费用10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4、培训机构为学员配发的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和计时IC卡,依据《协议》约定按定价或购买价扣除,没有约定的不得扣除。完成入学注册登记,尚未实施培训,学员要求退(转)学的,培训机构可扣除一定的费用,并在协议中约定;约定的费用不得超出为学员办理入学注册登记的实际费用。没有约定的,学员退学时不得扣除。中途退(转)学的,培训机构扣除入学注册登记费用之后,还可以按照《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计时IC卡记录的培训学时扣除相应的培训费。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员丢失票据为由拒绝办理。

5、为保证驾培质量,明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学员的责任,新规范还要求从3月1日起,全市驾培机构使用统一的《驾驶员培训教学服务收费协议》。,对协议签订不完整、强制服务乱收费、退学转学扣费多、学时制培训不落实等违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对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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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驾培新规范你要知道


1.组织学员提前进行考试场地适应练习的,应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分摊。

2.学员考试不合格要求继续培训的,培训机构应照实际培训学时及学时收费标准据实收费,不得违背学员意愿强制培训服务并收费

3.培训机构为学员配发的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和计时IC卡,依据《协议》约定按定价或购买价扣除,没有约定的不得扣除

4.完成入学注册登记,尚未实施培训,学员要求退(转)学的,培训机构可扣除一定的费用,并在《协议》中约定;约定的费用不得超出为学员办理入学注册登记的实际费用。没有约定的,学员退学时不得扣除

5.中途退(转)学的,培训机构扣除入学注册登记费用之后,还可以按照《驾驶培训教学日志》、计时IC卡记录的培训学时扣除相应的培训费。学员退(转)学因相关发票或收据遗失无法提供的,培训机构应当主动核实验证学员在校注册信息,为其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不得以学员丢失票据为由拒绝办理

6.培训机构如果不能提供《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和计时IC卡记录的,视为未培训

7.培训机构开展特需培训服务收费,必须本着学员自愿的原则,根据学员的特殊培训需求与其签订《特需服务协议》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收费。凡未签订《特需服务协议》加价收费的,一律视为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8.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收取学员押金和其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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