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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们,学校的这项宏大建设不能少了您

2022-04-22 02:26:52

关于校史文物和实物征集致校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校友:


  见字如晤!


  岁月不居,节序如流,弹指间母校已走过近四十个春秋。菁菁校园里林木葱茏,书声琅琅,来来往往的学子,风华依旧似君当年!而当年的翩翩读书郎呢?您是双鬓染霜,还是风华正茂;您是近在咫尺,还是远赴他乡?过往青春的记忆是否还萦绕在眼前、徘徊在心间——初入校门的青涩、学成毕业的眷恋、同窗好友的鼓励、授业恩师的教诲……也许,久违的您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也许,繁忙的您游走世事,无暇追忆,可母校依旧是您温暖的家园,您也是母校永远的牵念。


  忆往昔,从1979年农业机械部创办的“邢台农业机械学校”肇始,到1982年10月农业机械部撤并入机械工业部,学校随之更名为“机械工业部邢台机械工业学校”,,。期间,于1991年6月,,以军需工业学校为依托,建立邢台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当时国内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之一,并于1997年更名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至2002年 7月整体移交河北省,成为河北省直属管理的省属高校。一路走来,真可谓筚路蓝缕,自强不息。不管是历次改名背后的开拓创新,还是院系调整后的蓬勃发展,邢职人克服重重困难,同舟共济,铸就了不朽的辉煌。时至今日,邢职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享誉海内外的综合高职院校,并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步伐朝着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迈进。邢职人开拓进取,自强不息;邢职精神,薪火相传,世代不绝!


  百流合注,霈为大川;群山出材,巍成广厦。邢职的成长不在一朝一夕,更非一人之力。今天的成就饱含着数代邢职人的智慧和心血,浸润着每一位校友的关心和支持。亲爱的校友,您见证了母校的风雨历程,学校的一砖一瓦渗透着您的汗水,石径小道也印刻着您的足迹,母校的点点滴滴早已与您合为一体。如果您愿意把自己珍藏的校史资料和文物捐献出来,与后辈学子共同分享您难忘的记忆,不仅母校会牢记并感谢您的这片赤诚之心,而且后生晚辈也会因此受到教育和鼓舞。因为这些珍贵的校史资料不仅仅是您个人青春岁月、热血年华的纪念,也是母校历史的鲜活见证!因此,与其让它们禁闭在幽室密匮之中,何如昭示于华厅明橱之上,使它重放昔日的光彩,与故友同追忆,让今人共瞻仰,镌刻记忆,留驻芳华!


  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敬候您的佳音。

 

  顺祝

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邢  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8年3月6日




征集校史文物和实物暂行办法

 

一、宗旨


为了总结精神文脉,挖掘历史积淀,弘扬优良传统,展示辉煌成绩,学校拟重建校史馆。为了做好校史馆筹建期间和建成后文物、实物展品的征集工作,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二、征集范围


1、学校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件和资料。

2、早期学校领导、各系、部、处、直属单位领导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3、各个时期国家机关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学校早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培训证书、结业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成绩单等。

5、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和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6、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8、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教学、科研重要成果、专利等的照片、实物、音像等。

9、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行业精英、技术能手、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及同类荣誉称号者、、以及对国家、单位、行业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照片、事迹资料和相关实物。

10、学校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11、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2、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三、文物和实物的收集


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全校教职员工,曾经在校学习和工作过的校友及其亲属,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单位和各方面人士,将收藏的有关我校校史的文物或实物捐赠给我校,以供观瞻和研究,展示其价值和作用。

如捐赠原件有困难者,可将原件提供给我校校史馆进行复制、翻拍,我校校史馆负责将原件归还本人。

需要有偿提供的,可将原物或照片及其说明寄(送)学校,经过鉴定、确认后,协商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

对要捐赠的文物或实物,持有者可亲自送交给我校,或通知我校派专人去取。送来学校的可视情况适当补助交通费用。


四、登记与建档


学校对接收的每件校史文物或实物都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按照相关管理规程予以保护珍存,择要展出。


五、表彰与奖励


对捐赠者和热心支持、帮助学校征集校史文物、实物,推荐、提供校史文物、实物的有关线索,并进行沟通、协助征集的人士,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念品。如所捐物品有重要研究、展览等价值的校史实物,学校将向捐赠者(个人或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和相应纪念品,展出时将注明捐赠者姓名或单位。复制品展出时,经征得同意,注明原件出处或提供者姓名。


六、责任单位


有关征集校史文物、实物的咨询、协商等具体事宜,由学院党委宣传部校史馆项目组具体负责。

联系方式:0319-2272199(和老师、孙老师),2273242(李老师)。

微信群:邢职校史馆项目建设群,QQ群:702488751  


七、附则


  本暂行办法由学院党委宣传部校史馆项目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制作:党委宣传部

文字:学院党委宣传部校史馆项目组

责任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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