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7〕224号)文件精神,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基地库省级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学员满意度高于85%的培训机构;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四、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五、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六、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七、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八、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育机构。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申请报名,并于12月28日前将报名资料邮寄到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参加遴选。
报名资料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
联系人:文伟发;联系电话:82623143。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责编 /潘宇琦
出品 / 广州市增城区广播电视台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