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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教育局刚刚发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了!时间节点和举报电话都在这里

2020-10-29 02:50:05

昨天,

常熟市教育局发布了

《常熟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

、、苏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市校外培训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

领导机制


1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指导督查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城管局、、信用办及各镇、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2

成立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教育局分管领导任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能为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落实工作措施、加强长效管理等。


3

专项治理行动后,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继续保留并开展常态治理工作。在全市常态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制订巡查管控方案,严禁新增违法培训机构。平时根据群众举报、学校摸查情况适时实施随机督查执法。确定每年寒、暑假初期各开展一次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公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有序发展,确保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


4

各镇、各街道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照上级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细化工作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

二、

排查摸底


各镇、各街道要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中小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培训机构申报“三张网、全覆盖”的方式对本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


1

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各镇、各街道要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协作,开展网格式排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登记、造册。排查重点包括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招生宣传等情况,要逐家登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基本情况统计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汇总表》。



2

调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情况。

调5月30日前,对本区域内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开展“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线调查”(通知另发),了解学校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培训机构讲等情况;了解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了解学校是否和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等存在利益关系的合作情况。苏州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参与在线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


3

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

没有被排查到的校外培训机构,可通过“苏州教育”官方网站( http://www.szjyj.gov.cn/)或“苏州教育”微信“微服务”菜单中“在线调查”进行自主申报。


点击图片进行自主申报.


三、

集中整治


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鼓励规范办学,取缔非法办学,以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生态为整治目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1

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消防、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负责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治理,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或取缔。


2

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并完成审批手续;对有照而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有照而不具备办证条件却继续超范围经营的,则坚决依法取缔。


3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若符合审批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并完成审批手续;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


4

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对“有证有照”的办学机构,坚决纠正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的办学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纲培训”“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测试、竞赛或排位赛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合作选拔学生进行培训;严禁对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


5

要依法从严治教,加强校内校外联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诱导和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查处。持续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监督、整治,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从事专(兼)职教学或管理工作。

5

加强诚信管理,公布白黑名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对涉及违法违规办学的责任人,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四、

序时推进


各镇、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明确分工及步骤,全面部署,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01

5月16日前

填报《常熟市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名单。

2

5月18日前

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

3

5月30日前

完成本区域内中小学“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在线调查”。

4

6 月8日前

各镇、各街道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填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汇总表》(附件3),报常熟市教育局。

5

11 月10 日前

各镇、各街道基本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并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

6

12 月30 日前

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公布常熟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黑名单》,并将《黑名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五、

公众参与


为方便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校外培训市场违法违规办学线索、反映问题,现将常熟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市民热线:12345          

教育局: 52781079  邮箱 csjyjzsk@sina.com   

:52893123  邮箱 mzj@mail.changshu.gov.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782131邮箱csrszn@sina.com

市场监督管理局: 52829551   邮箱www.12315.cn


六、

减负服务


1探索课后服务。


,积极开展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实践探索。积极整合学校、社区、社会三方资源,逐步开展“四点半学校”“社区学校”“公益放心班”建设,挖掘潜力、稳妥试点,逐步缓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离校离教的社会难题。通过积极疏导,遏制校园外围课外托管、晚托培训等无证培训机构滋生蔓延。


2规范学校管理。


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苏教基〔2017〕20号),切实为学生在校内减负,为校外培训热降温。进一步发挥责任督学队伍作用,开展专项教育督导检查,对学校违规办学和加重学生课外负担的行为依法查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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